貴州原交通廳長受賄2000多萬受審

  20年內15名交通廳長落馬
  林小昭
  5月19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貴州省交通廳廳長程孟仁及其情婦何文受賄一案。
  貴陽中院官微消息稱,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程孟仁與何文是情人關係。2003年至2011年間,程孟仁利用擔任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的職務便利,由何文出面承接工程後轉給他人,從中收取好處費。程孟仁與何文共同收取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804萬餘元。
  2002年底至2012年初,程孟仁擔任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車曉宇等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52萬餘元。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單獨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057萬餘元,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幣共計1804萬餘元,均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1953年9月生的程孟仁是貴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30歲時就當上該縣縣長。10年後,40歲的他擔任遵義地區行署副專員,進入到廳級領導幹部行列。2002年1月,時任遵義市副市長的程孟仁調任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5年後升任省交通廳長,至2012年底,59歲的程孟仁退居二線,擔任貴州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
  當地一位政經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2007年以來,經濟最為落後的貴州為了改變落後面貌,展開了交通大建設,包括貴廣高速在內的一些大項目紛紛上馬,涉及的資金和項目非常多,而這幾年又恰好是程孟仁在交通廳主政的時期。
  何文1967年生,是原貴州省遵義電視臺記者。貴陽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控書上顯示,程孟仁伙同何文共同受賄的事實共有20條,主要是由程孟仁出面讓一些企業老闆關照他的情婦。何文讓程孟仁給相關部門、企業“打招呼”的次數多達29次,每次受賄金額多在10萬元以上。
  最早的一次“打招呼”是在2005年,彼時程孟仁還只是副廳長。當年5、6月間,原貴州橋梁公司職工王慶請何文幫忙承接路橋公司盤江大橋橋頭開挖項目。何文讓程孟仁給時任路橋公司總經理王濤打招呼後,王慶與路橋公司項目經理簽訂合同承接了該工程。8月,何文收受王慶提供的人民幣20萬元。此後,程孟仁、何文共收受王慶提供的人民幣110萬元。
  由於手上掌管包括全省高速公路在內的一系列交通工程,涉及的工程和資金很多,因此交通廳的高官往往成為工程承包方和建築材料商的“攻剋”對象,近年來交通系統成了腐敗的高發領域。
  此前4月29日,山西省紀委監察廳公佈,山西省交通廳原廳長王曉林、交通廳原副廳長王志民等因嚴重違紀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經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城環委原主任王曉林在擔任山西省交通廳長期間,工作中玩忽職守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目前王曉林已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據不完全統計,最近20年來,被查處的交通廳長(正職)達15名。他們分別是:山西的王曉林,河南的曾錦城、張昆桐、石發亮、董永安,貴州的程孟仁、盧萬里,雲南的楊光成,四川的劉中山,廣東的牛和恩,安徽的王興堯,江蘇的章俊元,新疆的阿曼·哈吉,浙江的趙詹奇,江西的蒲日新。如果算上副廳長,這一數字超過了30人。
  其中,河南省先後4任交通廳長落馬,貴州省和雲南省先後落馬的交通廳長和副廳長各有3名,交通廳長們“前腐後繼”。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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